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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科學技術評價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江蘇省生態環境治理技術評估工作流程及要求,促進生態環境技術評估服務規范化發展,增強技術服務能力,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江蘇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生態環境治理技術評估規范》(征求意見稿),現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生態環境治理技術評估(Ecology and Environment Governance Technology Assessment) 根據國家及地方生態環境治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及要求,生態環境治理技術評估機構通過客觀依據對生態環境治理技術的技術水平、環境和經濟效益等的評估,為生態環境治理技術管理提供科學依據所開展的活動。
為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發揮生態環境標準對環保執法監督、環境質量改善、污染物減排及環境風險防控等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撐作用,加強我省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江蘇省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26號),提出了在2022年底前,研究制(修)訂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監測方法、管理規范、工程規范及實施評估等六類生態環境標準項目100項。其中《生態環境治理技術評估規范》(以下簡稱《評估規范》)是該方案提出的24項管理規范之一。
本文件規定了江蘇省生態環境治理技術評估的基本原則、工作流程及要求、質量控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 5745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和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001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34 環境管理 環境技術驗證;GB/T 27025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HJ 496 環境工程技術分類與命名;HJ 616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導則;HJ 2300 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編制導則。
在制定評估方案之前,評估機構應與申請人協商被評估的指標,并由評估機構確定。指標的設立應根據技術自我聲明、測試對象和被評估技術的治理對象等來選取,應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性能、經濟指標、環境效益、運行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技術性能指標應至少包括以下方面:治理效率:指受污染環境經治理后,環境質量指標的被改善程度。技術穩定性:指技術在不同工況下,治理效率的波動情況。
經濟指標應至少包括以下方面:建設成本:指處理受污環境要素需要投入的建設成本,包括土建、設備和材料等一次建設費用。直接運行成本:指處理受污環境要素需要投入的直接費用,主要包括人員工資、藥劑消耗、水電費、次生污染治理費等。
環境效益指標應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二次污染產生情況:在生態環境治理過程中,伴隨的廢水、廢氣、碳排放、固廢或噪聲等次生污染的產生情況。環境資源消耗水平:在生態環境治理過程中,水、電、蒸汽、燃料和其他能源等環境資源的消耗水平。
運行管理指標應至少包括以下方面:運行故障率:指技術運行過程中,出現故障的頻率。維護便利性:指技術運行過程中出現故障后,恢復正常操作的難易程度。
通用要求:a) 參與技術評估的人員應具備崗位要求的教育背景或與所從事業務直接相關的學位、具備所從事業務領域的相關工作經驗或參與相應的崗前培訓;b) 參與技術評估的評價機構、測試機構、專家組成員等機構和人員,應對整個評估過程中獲取的技術和商業秘密保密。不得利用評估過程中獲取的技術信息,從事與技術評估無關的活動;c) 當技術評估機構、測試機構、評估專家等機構或人員與評估申請方存在利益關系時,應做到相互回避;d) 對參與技術評估的人員、機構應建立信用評價機制。
本文件適用于江蘇省具有用戶基礎的生態環境治理技術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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